婚姻财产纠纷属于家庭纠纷的一种,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就财产的归属、使用、管理等方面产生的争议。在中国法律中,婚姻财产权属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定规则:

1. **法定财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劳动所得;
- 作者的稿酬;
- 投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包括平等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
4.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决定财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财产归属,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财产制。
5.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应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以个人财产偿还债务。
6. **继承问题**:关于夫妻一方去世后财产的继承,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首先由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在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配偶有优先继承权。
以上规则是处理婚姻财产权属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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