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以下区域被列为榆林市的禁燃区域:

1. 榆林市中心城区:包括榆阳区、横山区、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定边县的城市建成区。
2.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神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榆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榆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神木经济技术开发区、府谷经济技术开发区。
4. 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周边。
5. 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
6. 森林公园、景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
7. 沿海、湖泊、水库、河流等水源地周边。
8. 交通主干道两侧100米范围内。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禁燃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非禁燃区域内,烟花爆竹的燃放也需遵守以下规定:
1. 燃放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每日8:00至24:00。
2. 燃放地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树木、高压线等,确保安全。
3. 燃放品种: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环保要求的烟花爆竹。
4. 燃放行为:遵守操作规程,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 燃放后的废弃物:及时清理,不得乱扔乱放。
请广大居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