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伤他人的责任,在中国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划分:

1. **动物饲养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受害者的责任**:如果受害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比如故意挑逗、追逐狗等行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可能会减轻或免除。
3. **监护人责任**:如果狗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精神病患者)饲养的,那么其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管理责任**:如果是公共场合或他人管理的场所内(如宠物医院、宠物店)发生狗咬人事件,管理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的划分,还需要结合以下因素:
- 事故发生的原因
- 受伤人的损失程度
- 犬只的危险性程度
-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预防措施是否到位
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一般需要以下步骤:
- 确定责任主体:通过调查了解犬只的所有者和管理人,以及是否有监护人。
- 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目击证人证言、医疗诊断证明等。
- 谈判和解:双方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尽量达成和解。
- 提起诉讼: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狗咬人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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