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公民权利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其权益保护愈发受到关注。其中,关于未成年人姓名权的问题,引发了许多家长和学者的热议。那么,未成年人的姓名权究竟属于自己的吗?

姓名,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具有不可替代性。在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这意味着,无论年龄大小,每个人都拥有姓名权。然而,对于未成年人而言,他们在法律上尚未完全独立,其姓名权的归属问题显得尤为复杂。
首先,未成年人的姓名权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权代表未成年人行使姓名权。这就意味着,在未成年人成年之前,其姓名权的行使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完全不属于自己。实际上,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他们开始对自身权益产生认识。当未成年人对姓名权产生诉求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他们的意见,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引导。
一方面,未成年人享有姓名权有助于其人格尊严的保护。姓名不仅是标识一个人的符号,更是承载着个人的社会地位、文化背景和家庭荣誉。尊重未成年人的姓名权,有助于培养他们的独立人格,使其在社会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姓名权也有助于维护其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未成年人因姓名问题遭受歧视、侵犯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然,在未成年人行使姓名权的过程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仍需发挥监护作用。一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行使姓名权,避免因个人喜好等原因影响他人权益;另一方面,在涉及重要事项时,如入学、就业等,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为其选择合适的姓名。
总之,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属于自己的。虽然未成年人尚未完全独立,但其姓名权仍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在法律框架下,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发挥监护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行使姓名权,共同营造一个尊重个人权益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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