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通常如下:

1. **立案审查**: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 **受理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3. **庭前准备**:
- **证据交换**: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
- **庭前调解**:法院可以尝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4. **开庭审理**:
- **开庭通知**: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送开庭通知。
- **法庭调查**: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询问是否愿意调解,然后进行法庭调查,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出示证据等。
- **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辩论。
- **陈述判决**:审判长总结辩论情况,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5. **判决或裁定**:合议庭评议后,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
6. **执行**:判决或裁定生效后,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婚姻纠纷开庭时,以下人员可能需要出席:
1. **当事人**:即原告和被告,必须亲自出席。
2. **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代表当事人出席。
3. **证人**:如果案件中有证人,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4. **鉴定人**:如果案件中有鉴定事项,鉴定人应当出庭。
5. **翻译人员**:如果当事人或证人使用方言或少数民族语言,需要翻译人员协助。
6. **书记员**:负责记录庭审过程。
7. **审判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等。
请注意,具体需要哪些人出席,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要求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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