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暂停现场祭扫及祭祀活动公告】

根据我国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规定,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及祭祀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时间: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
二、暂停范围: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宗教活动场所等殡葬服务设施。
三、暂停内容: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海葬、骨灰树葬等活动;暂停开放墓园、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暂停举办现场祭祀活动。
四、提倡文明祭祀:倡导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绿色环保的祭扫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
五、安全责任: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遵守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要求,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年[发布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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