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认定标准及涉外婚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中国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标准和原则:

###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认定标准
1.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认定,首先适用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法律。如果没有选择,则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 **婚姻缔结地**:如果双方在境外缔结婚姻,则依据该地的法律来认定婚姻关系。
3. **国籍**:如果一方或双方具有中国国籍,则依据中国法律来认定婚姻关系。
4. **住所地**:如果双方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则依据中国法律来认定婚姻关系。
### 涉外婚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 **抚养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权益”的原则。
2. **抚养权归属**:
- 如果双方均具有抚养能力,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年龄、双方的条件等因素,决定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如果一方因故无法抚养子女,法院会判决由另一方抚养。
3. **涉外因素**:
- 如果涉外婚姻中的子女在国外,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如教育、生活环境等,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 如果子女在国外,法院也可以考虑将抚养权判给在国外的一方。
4. **协商解决**:在可能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法院会尊重双方的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性原则,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如有涉及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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