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荆门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如下:

1.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在荆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剖宫产、难产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报销。
2.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按照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支付期限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不同:
-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为98天,其中产假90天,晚育津贴8天。
- 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 难产补助:
- 对于难产职工,除生育津贴外,还可享受难产补助,标准为每例难产1000元。
4. 终止妊娠补助:
- 在医疗机构终止妊娠(除医疗需要外)的,给予一次性终止妊娠补助500元。
5. 产前检查补助:
- 职工生育前3个月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给予产前检查补助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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