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成立企业并命名,需要遵守以下起名要求和流程:

1. **符合国家规定**:企业名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行业特点**:企业名称应反映其主营业务和行业特点,不能使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名称,也不能使用政党名称、民族名称、宗教名称、地名等。
3.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可以包含行政区划名称,但应限于其注册地或所在地。
4. **字号要求**:字号(即企业名称中的主体部分)应具有独特性,不应与他人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相近。
5. **字号长度**:字号一般不超过4个字。
6. **禁止使用的字词**:以下字词或类似字词一般不得用于企业名称:
- 涉嫌暴力、恐怖或者淫秽的;
- 涉嫌封建迷信的;
- 涉及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姓名的;
- 未经授权使用的驰名商标或他人注册商标的;
- 国务院规定禁止的其它内容。
7. **核名流程**:
- 企业根据以上要求确定拟使用的名称。
- 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网上服务平台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 审查通过后,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核准的名称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或其他相关登记手续。
8. **注意事项**:
- 企业名称一旦注册成功,便享有专用权,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 企业名称变更时,也需要重新办理核名手续。
总之,企业起名时需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命名规范,确保企业名称合法合规。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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