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体系中,被领养的孩子对生父母一般没有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一旦成立,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被领养的孩子在法律上不再与生父母有亲子关系,因此也没有赡养生父母的法定义务。

至于被领养孩子的年龄限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应当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需要家庭保护和关爱。但如果特殊情况(如生父母无力抚养、被收养人本身具有特殊情况等),也可以收养超过14周岁的未成年人。
需要注意的是,收养关系是受法律严格规定的,任何收养活动都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并尊重相关当事人的意愿和利益。
「点击下面查看原网页 领取您的八字精批报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