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中国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认定依据和认定标准:

1. **婚姻法的规定**: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认定依据**:
- **时间标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但法律有特别规定,如个人继承的财产,可能属于个人财产。
- **财产来源**:判断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还要看财产的来源,即谁挣的、谁给的、谁继承的等。
- **财产性质**:某些财产虽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可能仍然被视为个人财产。
3. **认定范围**:
- **工资、奖金**: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不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的,均视为共同财产。
- **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所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承包地等。
- **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如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4. **特殊情况**:
- **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进行了共同经营、使用或收益,也可能转变为共同财产。
- **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也需共同偿还。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可能涉及复杂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如遇到争议,可依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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