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核心内容。这一学说的含义如下:

1. **对立**:指的是事物内部存在的两种或多种相互矛盾的性质、方面或因素。这些对立面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并且具有斗争性。
2. **统一**:指的是对立面之间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统一并非简单的调和,而是在斗争中实现的发展和变化。
3. **对立统一**: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与统一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这种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对立统一学说的主要观点包括:
-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即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矛盾的性质和解决形式不同。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复杂的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但其中必有一种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每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中,存在着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主要方面起着主导作用,决定事物的性质。
对立统一学说对于理解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运动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强调在认识和实践中,要善于把握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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