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23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8年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依法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

以下是呼格案的详细情况:
1. 犯罪事实:1996年4月9日晚,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女子被残忍杀害。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锁定了呼格吉勒图有重大作案嫌疑。
2. 侦查过程:由于当时侦查手段有限,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现象。在审讯过程中,呼格吉勒图被迫承认了杀人罪行。
3. 一审、二审: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8年3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4. 重新审判:2005年10月,内蒙古高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警方发现另一起相似案件的嫌疑人赵志红,其作案手段与呼格吉勒图案高度相似。赵志红最终承认了1996年4月9日晚在新城区杀害女子的罪行。
5. 无罪判决:2005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再审,认为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没有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当改判。12月19日,内蒙古高院作出再审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无罪,并依法撤销了原一、二审判决。
呼格案的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我国司法体制的反思。此后,我国加大了对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手段的打击力度,并不断完善司法体制,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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