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背景

为了激发业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销售业绩,本公司特制定《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明确业务员提成计算标准,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员,包括但不限于新业务员、老业务员以及兼职业务员。
三、提成计算标准
1. 提成比例
业务员根据销售额及达成目标情况进行提成,提成比例如下:
(1)销售额达目标80%以下的,提成比例为10%;
(2)销售额达目标80%以上至100%的,提成比例为15%;
(3)销售额达目标100%以上至120%的,提成比例为20%;
(4)销售额达目标120%以上的,提成比例为25%。
2. 提成基数
提成基数指业务员完成销售额时,所应计算提成的基础金额。
(1)销售额超过10万元(含)以下的,提成基数为销售额的100%;
(2)销售额超过10万元至30万元(含)的,提成基数为销售额的90%;
(3)销售额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含)的,提成基数为销售额的80%;
(4)销售额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提成基数为销售额的70%;
(5)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提成基数为销售额的60%。
3. 提成封顶
业务员提成封顶金额为100万元,超过此金额部分不再进行提成。
四、提成发放时间
1. 业务员提成在每月销售额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
2. 如业务员离职,则其提成在离职前完成的销售额中按比例发放。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对于客户退货、降价、折扣等情况,业务员需及时向公司反馈,经公司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额及提成;
2. 业务员如涉及贪污、舞弊等违法行为,公司将根据《员工手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提成不予发放。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七、方案生效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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